中华台北男子足球代表队(国际足联注册名:Chinese Taipei)是中华民国的男子国家足球队,暱称蓝翼军团(英语:Blue Wings),由中华民国足球协会(中文采「中华民国」之名,英语采「中华台北」之名)组织和管理。
中华民国男子足球代表队为亚洲足球联盟下属东亚足球联盟之成员,目前为止尚未打入世界杯足球赛之会内赛;至于在亚洲杯足球赛方面,仅于1960年与1968年打入会内赛,最佳成绩为季军。此外,队曾于1954年及1958年亚洲运动会足球比赛获得金牌,以及打进1936、1948、1960三届奥运足球赛,当时大多数球员来自于英属香港。
1952年6月17日,国际足联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继承1931年加入国际足联的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的会员地位。同时认定1949年及以前的中华民国足球队的战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队继承。
日本殖民时期的台湾也拥有足球代表队,其主要由长荣中学校队成员组成,但仅代表台湾参加日本国内的足球比赛,其并非国际足联认证的协会代表队,也从未代表台湾参加过国际足联认证的国际赛事。
1949年两岸分治。1954年在西德波恩举行的第29次FIFA大会上,代表迁台后的中华民国政府的中华全国足球委员会以31:21的票数成为FIFA会员,以“台湾”(国际足协注册名:Taiwan;球队代码:TAI)之名参与国际足联相关赛事。同年亚洲足联成立,中华足委为创始成员协会,名称更改为「中华民国国家足球队」,并得以“中华民国”(亚足联注册名:Republic of China;球队代码:ROC)参与亚足联组织的国际赛事。故此,中华足委认为国际足联的命名是对中华民国的主权矮化,长期仅参与亚足联组织而不参加国际足联组织的国际足球赛事。
「中华民国国家足球队」时期为最成功的时期,是在1954年及1958年连续两届夺得亚运会足球赛金牌,两届决赛都是击败劲敌南韩夺标。然而在1954、1958年曾两度欲参加世界杯,可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主张拥有中国代表权,在各自的坚持立场之下,中华民国便退出该两次的世界杯。
于1960年,在亚洲杯足球赛获得季军,同年并且成功出线罗马奥运会,第三次在奥运足球赛亮相,首轮分组赛被编与巴西、意大利、英国三支劲旅同组。首场比赛,虽然以1–4不敌意大利,但莫振华在比赛中射入一球,是华人历来在奥运足球赛的首个入球。第二场比赛,以0–5大败于巴西脚下。最后一场分组赛,力战之下以2-3不敌英国,莫振华在比赛中梅开二度,成为历来首位在奥运足球赛一场比赛射入两球的华人。
1967年8月7日,中华民国足球队,在台湾主场,2-2赛和日本,9-0大胜菲律宾,3-2力克印尼、1-0击败南韩,以3胜1和不败战绩,赢得第四届亚洲杯足球东区预赛的冠军。1968年5月第四届亚洲杯足球赛在伊朗举行,中华民国足球队得殿军。
当时,中华民国代表队实际上是以香港球员(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的香港居民)为主,并且占去大部分的香港顶尖球员,如:姚卓然、林尚义、张子岱、莫振华、黄文伟等。香港球员普遍隶属于港甲联赛球队,彼时港甲联赛已经颇为规范且达到现代足球联赛的标准,每个赛季采取22至24轮双循环制,联赛的规范与稳定为香港球员提供了彼时在亚洲较高的比赛质量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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